【審計報告】漁農發展基金審批龜速最長35個月 審計署籲漁護署檢討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4/17 15:00

分享:

分享:

審計署批評漁業和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審批申請時間過長。(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,批評漁護署處理「漁業持續發展基金」和「農業持續發展基金」的申請時間過長,以及項目申請者收取的行政費的比例高。

審計署指出,漁業基金秘書處在2014至2018年,處理了23宗漁業基金的申請,其中審批最長需時35個月;而農業基金自2016年12月起運作,處理了11宗申請,最長需時15個月。審計署認為項目愈早展開,便愈早取得效益,惟申請時間過長會令項目無法盡早推行,建議漁護署縮短處理時間。

其中一個「漁業設備提升」項目的申請者,等候了至少12個月才獲批,而該申請的資助額為720萬元,包括150萬元行政費,佔總數兩成;署方指漁護署須確保獲資助項目的行政費合理,建議制訂指引及持續檢討行政費水平。

審計署表示,有漁業基金受資助者遲交報告和財務報表。截至今年1月15日,10個獲批項目中有7個遲交,平均延誤84天和107天。其中又未有實行漁護署的建議,漁護署需密切監察。

另外,審計署發現兩個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出席會議的比例下跌,漁業基金委員出席率由2014年的79%,下跌至2018年的64%;農業基金的出席率由2016年的82%,下跌至2018年的75%。在2014-2018年間,漁業基金12次會議和農業基金5次會議中,有個別委員出席不足一半的會議,任期屆滿後再度獲委任。審計署建議要密切監察,再次委任時要適當考慮委員過往的會議出席率。